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队伍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机制,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安徽大学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科研成果的要求
1. 在满足基本科研成果数量要求的基础上,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对于在国际知名期刊发表论文或参与重要国际会议并作报告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 对于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者,其获奖项目可以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但需注意的是,此类奖励必须与申请人的专业领域紧密相关。
3. 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特别是一些新兴交叉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若某项成果涉及多个学科,则应由相关学院共同认定其价值。
二、关于教学业绩的考量
1. 教学工作量是衡量教师履职情况的重要指标之一。原则上,副教授及以上级别的候选人需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教学工作量标准;而讲师晋升为副教授时,则需要达到更高的教学质量评价得分。
2. 注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对于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组织社会实践项目成绩显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在评审过程中予以适当加分。
三、关于社会服务贡献
1. 积极投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事业,特别是在产学研结合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教师,将得到额外的认可和支持。
2. 参与编写教材、制定行业标准等有助于提升本校声誉和社会影响力的工作也将成为重要的加分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如有冲突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2. 各单位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人事处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
以上就是本次关于安徽大学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补充规定(二)的主要内容。希望广大教职工能够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共同努力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再上新台阶!
请注意,上述内容基于假设情境创作而成,旨在提供一个符合您需求的例子。实际操作中,请务必参照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