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代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排查范围
涵盖教学楼、宿舍区、食堂、实验室、体育场馆等所有校内设施;同时关注周边环境是否存在潜在威胁因素。
四、排查频率
定期开展全面检查(每月一次),针对重点部位实行不定期抽查;遇有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增加频次。
五、具体措施
1. 教学区域:检查教室门窗是否完好无损,电器设备运转正常;
2. 宿舍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灭火器材配备齐全且有效;
3. 食堂卫生:严格把控食材来源,加强餐具消毒工作;
4. 实验室防护:规范化学药品存放,防止泄漏事故发生;
5. 外部环境:巡查围墙是否有破损现象,周边是否有危险建筑或设施。
六、报告流程
一旦发现隐患,立即上报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填写《安全隐患登记表》详细记录问题描述、位置信息以及建议解决方案等内容。对于重大隐患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教育局汇报情况。
七、整改落实
依据隐患性质确定整改期限,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实施整改措施直至彻底消除隐患为止。同时做好后续跟踪复查工作,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八、教育培训
定期组织教职工参加安全知识培训会,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利用班会课等形式向学生普及自我保护常识,增强防范意识。
九、奖惩机制
对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因疏忽大意导致事故发生者则追究相应责任。
十、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所有。今后如遇政策调整或实际需要可适时修订完善。
通过以上制度的严格执行,我们相信能够有效提升校园整体安全性水平,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