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变化,离婚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在这些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成为争议的焦点之一。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特制定以下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一、基本原则
1. 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应将子女的利益放在首位,确保其健康成长。
2. 尊重子女意愿。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听取他们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安排。
3. 平衡双方权利义务。父母双方均负有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需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二、具体措施
1. 明确抚养责任。父母双方需共同承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必要开支,不得因经济困难而推卸责任。
2. 加强沟通协调。鼓励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分歧,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机构或人员的帮助。
3. 定期评估调整。根据子女成长状况及父母履行职责情况,适时对抚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三、法律责任
1. 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除责令改正外,还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 因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并对子女造成伤害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构成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旨在规范相关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