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差旅活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近期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发布了最新的版本。这一新办法旨在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更加科学合理地管理差旅费用。
根据新办法的规定,出差人员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需严格按照规定的等级标准执行。例如,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火车软席(包括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司局级及以下人员则限乘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同时,强调了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更高一档的交通工具,避免不必要的开支。
住宿方面,新办法明确了不同级别的出差人员对应的住宿费标准上限,并且要求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对于超标准住宿的情况,超出部分需由个人自行承担,不得转嫁给单位报销。
餐饮补助方面,按照每人每天早餐20元、午餐40元、晚餐4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但实际用餐费用超过补助标准的部分仍需自付。此外,还特别指出严禁以任何形式接受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的免费接待或宴请。
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按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报销出租车票等零星票据。而对于往返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的专线车票,则允许据实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还增加了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相关条款,明确了相关费用的审批流程和报销要求,强调要严格控制境外停留时间与活动范围,确保公务活动的有效性和节俭性。
总体来看,新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不仅细化了各项具体规定,而且增强了操作性和透明度,有助于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各级财政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该办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