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考生及家长: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完善高校自主招生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名:
1.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 在高中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并获奖;
3. 具有突出的艺术才能,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 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果。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为200人,涵盖文史类、理工类两大类别,具体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信息科学等。
三、报名程序
1. 网上注册:考生需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2. 提交材料:上传个人简历、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 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核后,按照规定缴纳报名费用,并完成缴费确认手续。
四、考核方式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估,主要考察其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表现。考核形式可能包括笔试、面试以及实际操作测试等多种方式。
五、录取规则
依据考生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最终名单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并上报教育部备案。被录取的学生将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在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基础上给予适当降分录取资格。
六、其他事项
1. 本简章未尽事宜详见《兰州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则以最新通知为准;
3. 咨询电话:0931-8912114;电子邮箱:zsb@lzu.edu.cn。
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准备,积极备考,争取在自主招生考试中取得理想成绩!预祝各位同学梦想成真!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