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行政工作中,公文作为传达信息、部署任务和记录事项的重要工具,其格式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到文件的权威性和可读性。为确保各类公文在内容表达和形式呈现上统一、清晰、严谨,特制定本简要排版格式规范,供各单位参考执行。
一、纸张与页边距
公文一般使用A4标准纸张,页边距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上边距:3.7厘米
- 下边距:3.5厘米
- 左边距:2.8厘米
- 右边距:2.6厘米
二、字体与字号
1. 采用黑体或加粗宋体,字号为三号,居中排列。
2. 使用仿宋_GB2312或宋体,字号为四号,行距为1.5倍。
3. 落款单位名称:使用仿宋_GB2312或宋体,字号为四号,右对齐。
4. 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字号与正文一致,右对齐。
三、段落与结构
1. 公文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标题、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落款、成文日期等。
2. 正文应层次分明,逻辑清晰,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句式。
3. 段落之间空一行,每段首行缩进两个汉字位置。
四、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三部分组成,例如:“××办〔2025〕1号”。其中,“××办”表示发文单位,“2025”为年份,“1”为序号,统一置于标题下方左侧。
五、落款与日期
1. 落款单位应为正式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
2. 成文日期应以阿拉伯数字标注,如“2025年4月5日”,并加盖公章。
六、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并在附件名称后注明其顺序编号,如“附件:1. ×××”。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公文应使用统一的文种,如“通知”、“请示”、“报告”等,不得随意更改。
2. 公文语言应简洁明了,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表述。
3. 电子版公文应与纸质版保持一致,包括格式、字体、字号及排版方式。
通过遵循以上排版规范,能够有效提升公文的专业性与规范性,便于信息的准确传达与高效管理。各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自身情况灵活运用,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