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在园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方职责,落实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本责任书旨在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流程,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过程可控制、风险可防范。
一、责任主体
1. 幼儿园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 后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及餐具消毒等日常管理工作。
3. 食堂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饮食卫生和营养均衡。
4. 教师应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关注幼儿用餐情况,及时反馈问题。
二、管理要求
1. 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制度,所购食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并索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2. 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详细记录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信息等,确保食品来源清晰、可查。
3. 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防止过期变质。
4. 加工过程中应保持厨房环境整洁,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口罩,做到“三白”(白帽、白衣、白鞋)。
5. 每日餐食应留样保存,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6. 定期对厨房设备、餐具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三、监督与考核
1.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3.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附则
1.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本园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人员。
2. 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过本责任书的签订与落实,将进一步推动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幼儿园(盖章):
责任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