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政府性基金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直接关系到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公共财政体系的完善。
二、严格预算编制,强化统筹安排
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考虑基金收支平衡,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严肃性。
三、加强基金管理,提升使用效率
各地要加强对政府性基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基金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已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要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推进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逐步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增强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