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服务星评选方案】为了进一步弘扬校园正能量,提升师生的服务意识与责任担当,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学校服务之星”评选方案。该活动旨在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更多师生积极参与到校园服务中来,共同构建和谐、温暖的育人环境。
一、评选目的
“学校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旨在挖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优秀师生代表。通过表彰他们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态度,增强全校师生的服务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推动校园文明建设不断深入。
二、评选对象
本评选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及教职工,包括但不限于班主任、任课教师、后勤人员、志愿者等在校园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
三、评选标准
1. 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服务理念,乐于助人,积极参与各类服务活动。
2. 行为表现突出: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具体的服务行为和事迹,能够起到示范作用。
3. 影响范围广:其服务行为对他人产生积极影响,受到师生广泛认可。
4. 持续性良好:长期坚持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四、评选流程
1. 宣传发动阶段
通过校园广播、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师生知晓率和参与度。
2. 推荐申报阶段
各班级、部门根据评选标准,组织师生进行推荐或自荐,并填写《服务之星推荐表》提交至评选委员会。
3. 初审筛选阶段
由评选委员会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进入复审的候选人名单。
4. 综合评定阶段
通过公开投票、师生评价、领导评审等方式,结合候选人的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5. 公示表彰阶段
对最终评选出的“服务之星”进行公示,接受全校监督,并在学期末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及奖品。
五、评选时间安排
- 宣传发动:每学期初
- 推荐申报:每月中旬
- 初审筛选:每月下旬
- 综合评定:次月上旬
- 公示表彰:学期末
六、评选奖励
1. 获得“服务之星”称号的个人或团队将获得荣誉证书、奖品及校级表彰。
2. 优秀案例将在校园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
3. 优先考虑纳入学校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等体系。
七、附则
本方案由学校德育处牵头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服务氛围。
通过“学校服务之星”评选活动,不仅能够激发师生的服务热情,更能促进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让每一位师生都能在服务中成长,在奉献中收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