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职称申报与推荐工作,确保职称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发展动力,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公开透明、择优推荐、注重实绩”的原则,切实做好教师职称申报与推荐工作,推动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中心学校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政教处、办公室等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审核推荐材料、组织评审推荐等工作。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2)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近五年内无重大教学事故或违纪行为。
四、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教研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教研组初评:各教研组对申请人的教学业绩、科研成果、师德表现等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
3.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听取各教研组推荐意见,结合申请人综合表现进行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4. 公示公示: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及校园网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推荐标准
1. 教学业绩:近三年的教学考核成绩、公开课、优质课、教学竞赛获奖等情况。
2. 科研能力:参与课题研究、发表论文、编写教材、指导学生竞赛等方面的成果。
3. 师德表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无违反师德行为。
4. 工作年限:符合申报相应职称的最低任职年限要求。
六、工作要求
1. 各教研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工作客观公正。
2.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申报推荐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各个环节依法依规进行。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心学校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心学校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