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20210815012514x】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监督指导;副组长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担任,协助组长开展相关工作;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二、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2. 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3. 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防控机制;
4. 督促检查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5. 协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调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