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党小组意见】在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过程中,发展对象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向正式党员过渡的重要阶段,其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表现均需经过党小组的认真讨论与评价。根据近期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情况,党小组对其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形成了如下意见。
一、
发展对象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出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强烈的入党愿望。在日常工作中,该同志勤勉敬业,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学习上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自我提升意识。同时,在生活作风方面,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起到了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与了解,党小组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成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条件,建议将其列为发展对象,并继续加强教育和培养,以确保其思想上真正入党、行动上真正合格。
二、党小组意见表
项目 | 内容说明 |
姓名 | 张三 |
性别 | 男 |
年龄 | 26岁 |
职务/岗位 | 机关单位科员 |
入党时间 | 2021年6月 |
考察时间 | 2023年1月—2024年6月 |
政治表现 |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积极靠拢党组织 |
工作表现 | 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较好完成本职任务 |
学习表现 | 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主动参加党组织的学习活动 |
群众基础 | 与同事关系融洽,乐于助人,群众评价良好 |
个人缺点 | 有时工作方法不够灵活,需进一步提高沟通协调能力 |
党小组意见 | 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建议继续加强思想教育和实践锻炼 |
综上所述,发展对象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符合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基本要求。党小组将继续关注其成长,为其顺利转为预备党员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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