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相关部署,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素质,营造整洁、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文明城市创建实践活动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工作理念,以提升市民文明素养、优化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1. 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倡导文明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2. 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公共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形象;
3. 强化城市管理,规范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
4. 增强群众参与意识,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文明创建格局。
三、主要任务
1. 文明宣传引导行动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法律法规、环保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利用社区公告栏、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 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组织志愿者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清扫活动,重点清理背街小巷、绿化带、公共区域的垃圾杂物。加强垃圾分类宣传与实施,提升居民环保意识。
3. 交通秩序规范行动
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机动车违停、非机动车逆行、行人闯红灯等现象,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4. 志愿服务提升行动
鼓励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等组织成立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文明劝导、文明宣传、关爱弱势群体等活动,弘扬志愿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
5. 文化氛围营造行动
结合传统节日和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读书会、文明家庭评选等,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城市文化底蕴。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文明城市创建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 强化督导考核
建立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机制,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3. 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及时报道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 鼓励社会参与
建立多元化的参与机制,鼓励市民通过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五、时间安排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2025年3月—4月,完成宣传发动、任务分解、人员培训等工作。
-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 2025年5月—8月,全面推进各项创建任务,开展阶段性督查。
-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 2025年9月—10月,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形成长效机制。
六、结语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通过本方案的实施,不断提升城市的文明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更加美丽、宜居、文明的城市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