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在1937年撰写的一篇重要哲学著作,属于其《辩证唯物论(讲授提纲)》中的一部分。这篇文章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强调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批判了脱离实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价值。
文章开篇指出:“人的认识,主要地依赖于物质的生产活动,直接地依赖于社会实践。”这一观点鲜明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思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发展动力。毛泽东认为,人的知识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
在论述认识的发展过程时,毛泽东提出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基本路径。他指出,人在实践中首先接触到的是具体的事物,通过感官获得初步的、表面的印象,即感性认识;然后通过分析、综合、抽象等思维活动,将这些感性材料上升为理性认识,形成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理解。这一过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经过多次反复和深化。
同时,毛泽东也强调了实践与认识之间的辩证关系。他认为,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来源,也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任何理论、观点、主张,只有在实践中得到验证,才能被确认为真理。因此,正确的认识必须来源于实践,并且要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推动实践向前发展。
在批判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方面,《实践论》也表现出鲜明的态度。毛泽东指出,教条主义者脱离实际,照搬书本上的理论,忽视具体情况的变化,结果往往导致错误;而经验主义者则只注重个人或局部的经验,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同样难以把握事物的本质。这两种倾向都是不科学的,必须加以克服。
此外,毛泽东还进一步探讨了认识的辩证运动。他提出,认识是一个由浅入深、由片面到全面、由现象到本质的不断深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实践起着主导作用,每一次新的实践都会带来新的认识,而新的认识又会指导新的实践,从而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实践论》不仅是一篇哲学论文,更是一部具有强烈现实意义的指导性文献。它要求人们在工作和学习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客观事实,反对主观臆断和形式主义。这种思想至今仍然对我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总之,《实践论》以其深刻的思想内容和严密的逻辑结构,成为中国革命和建设时期的重要理论武器,也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它所倡导的实践第一的观点,至今仍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