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因病缺课追踪与登记制度】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卫生管理,保障在园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幼儿园幼儿因病缺课追踪与登记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园所有在园幼儿,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手段,及时掌握幼儿因病缺课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园内的传播与扩散。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在园幼儿,包括正常在园上课的幼儿以及因病请假未到园的幼儿。凡因疾病原因导致连续缺课一天及以上者,均需按照本制度进行登记与追踪。
二、职责分工
1. 保健医生:负责每日对各班幼儿出勤情况进行统计,记录因病缺课情况,并及时上报至园务管理部门;同时负责对患病幼儿进行初步诊断,必要时建议家长带幼儿就医。
2. 班主任:负责每日核实本班幼儿出勤情况,对因病缺课的幼儿进行初步了解,并及时通知家长填写《因病缺课登记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园务管理人员:负责汇总各班因病缺课数据,定期分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协助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登记流程
1. 幼儿因病请假后,家长应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填写《因病缺课登记表》,内容包括:姓名、班级、请假时间、病因、就诊医院及医生诊断意见等。
2. 班主任在接到请假信息后,应在当天完成登记,并将表格交至保健医生处备案。
3. 保健医生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如发现病情较重或疑似传染病,应立即上报园领导,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机制。
四、追踪管理
1. 对于因病缺课超过三天的幼儿,保健医生应主动联系家长,了解其病情发展及治疗情况,并做好跟踪记录。
2. 若幼儿确诊为传染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并通知相关班级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3. 幼儿返园时,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或“复课证明”,经保健医生确认后方可入园。
五、信息保密与档案管理
1. 所有因病缺课信息应严格保密,仅限于园内相关部门人员查阅,不得随意泄露。
2. 因病缺课登记资料应妥善保存,作为幼儿园卫生档案的一部分,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六、宣传教育
幼儿园应定期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增强教职工和家长对传染病防控的重视程度,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幼儿园保健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班级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备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